
第 52 則來源說明
本篇依 CBETA《百喻經》(T0209)卷三〈伎兒作樂喻〉的故事脈絡,以現代繁體中文重新整理。
白話故事
國王聽完表演非常高興,答應賞賜樂師一千錢。樂師卻說:「我剛才已經讓大王歡喜,請大王也把這份歡喜還給我。」國王笑著回答,歡喜不是可以放進手裡交還的東西;你帶來的是感受,我給你的才是實際的賞賜。
佛法/生活啟示
快樂值得珍惜,卻不能執著成永遠不變的所有物。明白感受會來也會去,反而能在它出現時更自在地領受。
林真藏法師開示草稿|待林真藏法師審定
修心不是拒絕歡喜,而是不把歡喜抓成負擔。好事來時感恩,好感覺淡去時也能安住。